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水源劇場
文化局藝術發展科
聯絡人:楊小姐
電話:02-27208889轉3537
電郵:bt_miki_yang@gov.taipei
傳真:02-27252676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藝術發展科
一、本劇場每年3月開放受理申請次年度上半年(1至6月)檔期,9月期間受理申請次年度下半年(7至12月)檔期,收件時間為期3周,以當期公告為準;同時受理長銷式節目及一般(短租)檔期之申請。經檔期審議委員審議後,若有零星剩餘檔期者,另行公告申請時間,最遲於使用首日55日前提出申請。

二、為確保演出節目水準,並符合劇場使用安全,劇場檔期申請係採節目審查制(由外聘委員審查),網路申辦屬預約性質,經本局於每期檔期審查及完成相關行政程序後,於本局水源劇場官網(https://reurl.cc/9v6yOv)公告審查結果並函復申請者,獲檔期者須於期限內完成繳費程序,方可使用;租借單位依「臺北市水源劇場場地使用作業要點」、「臺北市水源劇場場地收費基準表」使用及計費。

三、申請檔期前請親臨本劇場會勘,以瞭解本劇場各項設施是否符合演出規劃。請洽水源劇場(02)2362-5221轉110、112、114或洽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承辦人臺北市話直撥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分機3537。

附件
本場地依據臺北市水源劇場場地使用收費基準使用計費,詳如附件。

附件
性質: / 表演活動 / 表演藝術演出 / 提供藝文表演活動練習或排練
容納人數:500
坪數:600
場地設備:請至本局水源劇場(https://reurl.cc/9v6yOv)官方網站下載。
一、本劇場各項使用規範請見「臺北市水源劇場場地使用作業要點」,場地使用費請見「臺北市水源劇場場地收費基準表」。
(一)舉辦之活動應以表演藝術內容為主,包括音樂、舞蹈、戲劇、跨領域等劇場藝術為主,並符合水源劇場功能。不得用以辦理電影放映、集會、典禮、頒獎、演講、晚會或類似形態之活動。
(二)每年3月開放受理申請次年度上半年(1至6月)檔期,9月期間受理申請次年度下半年(7至12月)檔期,收件時間為期3周,以當期公告為準;同時受理長銷式節目及一般(短租)檔期之申請。經檔期審議委員審議後,若有零星剩餘檔期者,另行公告申請時間,最遲於使用首日55日前提出申請。
(三)使用本劇場各場地,應遵守下列事項:
(1)本劇場各場地活動不得涉及總統、副總統、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活動、政黨黨務活動或其他涉及政治性議題活動。
(2)申請者應自行取得演出內容之相關合法授權,若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形,由申請者自負法律一切責任,概與本劇場無涉。
(3)倘因節目演出需求有吸菸或其他足以產生火焰、火花或火星等表演活動者,須依「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提出申請。

二、為確保演出節目水準,並符合劇場使用安全,劇場檔期申請係採節目審查制(由外聘委員審查),網路申辦屬預約性質,經本局於每期檔期審查及完成相關行政程序後,於本局水源劇場官網(https://reurl.cc/9v6yOv)公告審查結果並函復申請者,獲檔期者須於期限內完成繳費程序,方可使用;租借單位依「臺北市水源劇場場地使用作業要點」、「臺北市水源劇場場地收費基準表」使用及計費。

三、申請檔期前親臨本劇場會勘,瞭解本劇場各項設施是否符合演出規劃,各項使用問題亦可請洽(02)2362-5221轉110邱小姐、112黃小姐、114謝小姐。

附件
公車路線(捷運公館站或公館站)
0南、1、52、109、207、208、208直、208區、236區、251、251區、252、253、254、254區、278、278區、280、280直、284、311(往中和)、311區、505、530、606、643、644、648、660、668、671、672、672區、673、675、676、688、907、1505、小30、棕11(往公館)、棕12、棕22、綠11、綠13、藍28、懷恩專車S31、景美-榮總(快)、復興幹線(原74)、羅斯福路幹線(原236)、松江新生幹線(原642)、基隆路幹線(原650)

客運路線
泰樂客運∣1550基隆→臺北(單迴路線) 亞聯客運∣1728臺北市→新竹市

大眾運輸系統
捷運松山新店線 公館站1號出口右轉直行至水源大廈(水源市場),搭乘電梯至10樓

一、本劇場每年3月開放受理申請次年度上半年(1至6月)檔期,9月期間受理申請次年度下半年(7至12月)檔期,收件時間為期3周,以當期公告為準;同時受理長銷式節目及一般(短租)檔期之申請。經檔期審議委員審議後,若有零星剩餘檔期者,另行公告申請時間,最遲於使用首日55日前提出申請。

二、為確保演出節目水準,並符合劇場使用安全,劇場檔期申請係採節目審查制(由外聘委員審查),經本局於每期檔期審查及完成相關行政程序後,於本局水源劇場官網(https://reurl.cc/9v6yOv)公告審查結果並函復申請者,獲檔期者須於期限內完成繳費程序,方可使用;租借單位依「臺北市水源劇場場地使用作業要點」、「臺北市水源劇場場地收費基準表」使用及計費。

三、申請檔期前請親臨本劇場會勘,以瞭解本劇場各項設施是否符合演出規劃。請洽水源劇場(02)2362-5221轉110邱小姐、112黃小姐、114謝小姐或洽轉水源劇場承辦人楊小姐1999分機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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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劇場每年3月開放受理申請次年度上半年(1至6月)檔期,9月期間受理申請次年度下半年(7至12月)檔期,收件時間為期3周,以當期公告為準;同時受理長銷式節目及一般(短租)檔期之申請。經檔期審議委員審議後,若有零星剩餘檔期者,另行公告申請時間,最遲於使用首日55日前提出申請。

二、為確保演出節目水準,並符合劇場使用安全,劇場檔期申請係採節目審查制(由外聘委員審查),網路申辦屬預約性質,經本局於每期檔期審查及完成相關行政程序後,於本局水源劇場官網(https://reurl.cc/9v6yOv)公告審查結果並函復申請者,獲檔期者須於期限內完成繳費程序,方可使用;租借單位依「臺北市水源劇場場地使用作業要點」、「臺北市水源劇場場地收費基準表」使用及計費。

三、申請檔期前請親臨本劇場會勘,以瞭解本劇場各項設施是否符合演出規劃。請洽水源劇場(02)2362-5221轉110邱小姐、112黃小姐、114謝小姐或洽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承辦人楊小姐臺北市話直撥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分機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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