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山堂管理所臺北書院講堂使用 |
臺北市中山堂管理所業務組
電話:02-23813137轉105
傳真:02-23813317
地址:10042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8號
每年7月起開放申請翌年1 月至12 月檔期,最遲應於使用前1個月提出申請。
一、場地使用費
項目/使用時段 費用(新台幣)
上午 09-13 時 8,000 元
下午 13-17 時 8,000 元
晚間 17-21 時 10,000 元

輔助時段 上午 8~9 時 每半小時2,000元計收
夜間輔助時段 晚間 21時~22時 每半小時3,000元計收
保證金 5,000元
單槍投影機 (含投影螢幕) 1,000元/時段
一般麥克風 500元/支/時段

二、收費方式
取得檔期單位簽約時須繳納全額場地使用費及全額保證金5,000元,場地使用費若超過10萬元,應於簽約時繳納50%場地使用費與全額保證金,場地使用費餘額則應於場地使用首日前1個月繳足,經本所確認使用後無場地及設備損毀情事,保證金無息退還。

三、繳費方式
請親臨銀行櫃檯辦理繳費。

說明:
一、以辦理藝文展演、公益性學術講座、 研討會及文化性集會為原則。
二、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免繳場地 使用費、保證金及其他費用。由臺北 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備文擔任 活動共同主辦、合辦者,得免收取場 地使用費。
三、場地使用未滿一時段者,場地使用 費收費以一時段計算。
四、申請人應遵守約定之使用時段,如需 提早或延長,應事先徵得本所同意。
※ 每場活動入場人數以 100 人為上限。

附件
性質:座談、演講、研習、會議 / 靜態課程教學
容納人數:100
坪數:64
場地設備:單槍投影機及投影幕、麥克風及音響
一、以辦理藝文展演、公益性學術講座(研討會)及文化性集會為原則。
二、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免繳使用費、保證金及其他費用。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備文擔任活動共同主辦、合辦者,得免收取場地使用費。
三、場地使用未滿一時段者,場地使用費收費以一時段計算。
四、申請人應遵守約定之使用時段,如需提早或延長,應事先徵得本所同意。
五、每場活動入場人數以100人為上限。
六、應備證件:
(一)場地申請書1份。
(二)活動企畫書1份(自備,需含場地佈置圖)。
(三)業者資訊揭露切結書1份。(非售票活動則免附)
(四)申請資格證明文件1份。

附件
公車
捷運西門站:9、12、202、205、223、246、1821、1820、1825、252、253、212 衡陽路:18、20、222、237、257、263、513、621、651、653、835、938 寶慶路: 9、18、20、49、206、222、638、637、245、247、263、513

停車資訊
中山堂地下停車場 (一)周一至周五:8:00-20:00計時50元,20:00-8:00計時10元。 (二)星期六、日及政府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與民俗節日:10:00-20:00計時40元,20:00-10:00計時60元。 註: 1. 請由重慶南路往總統府方向行駛至武昌街口右轉入停車場;由衡陽路行駛之車輛,行至博愛路口時右轉,至武昌街時再左轉至地下停車場。 2. 本停車場由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處委託歐特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停車費率及收費時間如有變更,以現場公告為準,洽詢電話(02)2655-0818。 3. 本場限高1.7公尺,無電梯。

捷運
捷運西門站第5號出口(樓梯)或4號出口(電扶梯)步行至正門約3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