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 | 活動中心第四場地-羽球(週一五不開放)(預約代表日期:請選日曆2025/10/7-10/12)
受理期間為 2025/09/01~2025/09/03
臺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總務處
聯絡人:邱小姐
電話:2712-6701分機521
電郵:assistant05@csjhs.tp.edu.tw
傳真:2718-0954
地址:臺北市復興北路361巷7號

週二~週五:19:30~21:30(2小時為1單位)
週六:18:30~21:30(3小時為1單位)
週日:13:00~21:00(2小時為1單位)


早上時段(僅限包月承租)
週一~週日:6:00~7:00

附件
每面球場每小時場地使用費270元
容納人數:15
坪數:340
場地設備:1.四面場地,分別出租 2.不提供停車及盥洗服務 3.無冷氣空調
請詳閱以下事項,若您同意始可承租本校場地,並在申請資料「已詳閱並願遵守本校場地租借使用規範」欄位勾選「同意」。如經確定為場地承租人,請代表該球隊親簽並繳交附檔之「場地租借切結書」。
一、使用校園場地應注意事項:
1. 不得破壞球場內公物(例如:地板、桌椅、本校校隊放置於球場的相關物品等),如有損害,所生之各項費用及損害賠償,學校得先自保證金中扣除,餘額再發還申請人,不足時並得追償。
2. 申請人及活動參與人員攜帶之物品,應自行妥慎保管,學校不負保管之責。
3. 不提供停車及盥洗服務。
4. 為確保校園師生安全,進場者以名冊內球友為限,非名冊內之球友,本校警衛有權禁止進入,請各位球友勿為難警衛。
5. 不得擅接燈光或使用電器用品。
6. 不得擅自將場地之一部或全部轉讓他人使用。
7. 不得使用火把、爆竹、煙火或其他危險物品。
8. 請遵守場租上下場時間。尚未到租用時間請勿打擾該時段承租人/校隊,若租用時間已到請立即離場,維護下一個時段承租人之權益。
9. 在活動期間應負責場地內外秩序、公共安全、交通、環境衛生及環境安寧之維護,並接受場地管理人員之指導。
10. 球場禁止飲食,請盡量不要製造垃圾!如有垃圾請帶走,切勿丟在球場、廁所或是教學區的垃圾桶。
11. 不得有其他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之情事。
12. 如遇颱風,臺北市政府發佈停課消息則場租繼續,停課停班則場租暫停。
13.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本校依規定取消租借資格,不得有異議。
違反上開規定者,申請人應依法自行負責。如致學校遭受損害者,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依規定取消租借資格,不得有異議。

二、防疫規定:
1. 入校時採核對名冊,羽球場地由體育組旁樓梯上4樓活動中心;離校時原路離開。
2. 112年4月17日起室內場所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但請隨身準備口罩,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或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建議要戴口罩。
3. 場館容留人數回歸各運動場館規定。

附件
◎承辦人審查申請書時,若發現資料有缺漏或不符規定,例如申請人非球隊隊員、球隊人數超過上限、球隊名冊未填寫全名、隊員照片無法辨認等,一律以「不通過」結案,不再另行電話通知。
1. 申請人必須為球隊隊員。每位申請人限申請「一面場地一個時段」進行抽籤。(由系統時間判定,同一位申請人申辦之「第二面場地或第二個時段」不具抽籤資格)
2. 系統報名時請上傳「球隊名冊」(每隊人數上限15人),名冊請填寫全名(勿寫暱稱或英文名字)、放上隊員照片(臉部清晰照片,生活照或證件照不限)。出入學校警衛可核對身份,未登錄於名冊者不得入校。
3. 系統抽籤後將發送繳費簡訊給申請人,請依限完成繳費。(系統抽籤結果將公告於本校「首頁>中山組織>總務處>場地租借專區」)
4. 審核不通過、逾期未繳費等情形,將釋出場地給候補者,不另行通知。

附件
受理期間為 2025/09/01~2025/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