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 行政中心大禮堂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聯絡人:薛丞育
電話:27831343#618
電郵:ng_0689@gov.taipei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時段有3個:08:00~12:00、13:00~17:00、18:00~22:00。
性質:展覽/講座/小型活動 / 靜態會議活動
容納人數:200
坪數:120
場地設備:折合桌60張、折疊椅200張、講桌1張、單槍投影設備3組、有限麥克風2支、無線麥克風3支。
一、應備證件
1.申請書1份
2.使用切結書
3.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影本)及印章(未攜帶者得以簽名為之)

二、申請方式:
郵寄申辦、親自申辦、委託申辦、傳真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三、網路繳款:
■臺北市民e點通網站金流
■網路ATM□線上信用卡
□其他

四、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便利商店代收■有效期限內即期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五、處理時限
1.一般申請(通案性):3日
2.網路申辦:2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六、承辦單位
本市各區公所秘書室

七、備註
1.依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及各區行政中心禮堂場地收費基準。
2.場地之預訂,應於使用日前3個月內為之,並於使用日前15日內辦理申請。
3.本申請案費用繳交後始生效。
4.受託人需攜帶身分證、印章。
5.便利商店代收繳費方式限網路申辦者,區公所審核通過後,請至臺北市民e點通網站案件紀錄查詢「繳費方式」,點選超商並自行列印超商繳費條碼單。
捷運
1.捷運南港站1號出口過興華路/捷運南港站2號出口過興中路至南港區公所

應備證件
1.申請書1份
2.使用切結書
3.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影本)及印章(未攜帶者得以簽名為之)

附件
建議至現場勘查時(場勘以確認現場實際狀況),同時提出申請與繳費。
應備證件:
1.申請書1份
2.使用切結書
3.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影本)及印章(未攜帶者得以簽名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