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興雅國民中學 | 活動中心3F羽球場-季租
總務處財管
聯絡人:林小姐
電話:27232771#522
電郵:hihichi0707@syajh.tp.edu.tw
傳真:27220432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68巷15號
網址:http://www.syajh.tp.edu.tw/
本校活動中心羽球場以季為單位租借,相關訊息於本校網站公告,敬請密切關注,謝謝!
租借使用時間為週一~週五夜間19:30-21:30
1. 租借期間以1季為單位,使用日期為每週一至週五固定1天,使用時間為租用當日的19點30分至21點30分。
2. 本羽球場地不供應冷氣,以2小時為一時段,每面球場、每時段收費300元,於辦理租用手續時繳納保證金5,000元及全季費用。
性質:羽球
容納人數:36
坪數:250
場地設備:6面羽球場-採季租方式租借,相關資訊詳見本校網站 http://www.syajh.tp.edu.tw/ 之「News」校園公告,每季租借事宜分別於2、5、8、11月15日公告。
1. 本場地依「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規定,以季為單位對外租借。本場地僅供羽球運動使用,嚴禁商業用途與一切非經本校許可之行為,租借人不得將場地或租借權利轉租、轉讓他人使用,不得向他人收取費用以提供教學或招攬使用,亦不得公開展示於本場地拍攝有廣宣效果之照片、影片。如經查核或有民眾舉發,確有前述情事,本校將予停權處理,且已繳納之保證金與使用費概不退還。

2. 本場地不供應冷氣、電風扇等空調服務,以2小時為一時段,每面球場每時段收取場地使用費300元,於辦理租借手續時以現金繳納全季場地使用費及場地使用保證金5,000元,或於辦理租借手續前將上列金額匯款至本校銀行帳戶。租借期滿不再使用場地時,由租借人繳回正式收據申請退回場地使用保證金,本校將以電匯方式匯入租借人銀行帳戶,如以法人團體名義申請,退費將匯入法人團體之銀行帳戶。

3. 本場地開放使用時段為每週一至週五19點30分至21點30分。因場地涉及補校上課、校隊練習及校園保全系統設定,請承租人嚴守使用時間,勿於使用時間前進場,並請於使用時間結束後儘速離開,離開前請確認已關閉門窗及帶走廢球具與垃圾。

4. 本校僅提供羽球場地使用,未開放停車,汽、機車請勿進入校區。

5. 請每位入校者皆應配合政府防疫措施相關規定,另如經本校警衛人員測量體溫達37.5℃(含)以上者,將禁止入校。

6. 每次使用場地,請派代表於警衛室備置之活動紀錄簿簽名,向保全人員領取租用球場面數之球網,並依租用球場面數及分配位置使用網架及場地,切勿佔用其他球場。

7. 請勿搭乘電梯,勿著高跟鞋或釘鞋進入球場,場內禁止飲食,校內嚴禁吸菸、喝酒。

8. 無論場地原先有無架設網架,使用結束後請將羽球網架依編號歸位於球場旁指定位置,球網收妥交還警衛室保全人員(請確認於活動紀錄簿註記歸還,以維權益),借用折椅等公物請物歸原處,並整齊放置。

9. 如查有違反前列3至8各項情事(校內設有監視系統錄影存證),第1次勸導改善,再犯者將予停權處理。

10. 使用場地時有任何問題請向保全人員反映,若保全人員無法即時解決問題,請於次一工作日向本校總務處反映,如經查確有影響使用權益情事,本校將提供增加使用時間之合理補償;場地使用相關問題請勿向其他非權責單位反映,以免影響該單位正常運作。

11. 本校如臨時需使用場地或配合臺北市政府政策暫停開放場地,將於使用前3日之前以電子郵件或逕於簽到簿通知租借人,若有緊急使用情事,無法於使用前3天告知時,則於該場次使用時間4小時之前以申請人提供之電話告知租借人(如未提供聯絡電話,則以電子郵件通知)。配合本校需求或臺北市政府政策停用,或臺北市遇天候等不可抗力,致本場地無法使用之時段,於原定租用期末順延使用權益。

※申請租借本場地視為同意遵守以上規定事項。

12. 如有場地租用相關事宜洽詢,請電(02)27232771分機522,承辦人:陳先生(來電前請詳閱以上說明事項)。

※若無法配合本校臨時舉辦活動停止場地開放者,請勿申請!
大眾運輸
捷運紅線:距象山站3號出口約700公尺。 捷運藍線:距永春站2號出口約850公尺。 公車:距興雅國中公車站(32、46、66、284、611)約450公尺。 距信義松德路口公車站(綠16)約450公尺。 距市立工農(正門)公車站(藍7、通勤13)約450公尺。 距市立工農公車站(212、232、270、281、600、仁愛幹線、忠孝幹線、棕18)約600公尺。

租借資訊請參閱本校網站每年2、5、8、11月15日之公告。
租借資訊請參閱本校網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