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
公有場地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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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明區民活動中心 | 10F
線上租借
承辦單位資訊
民政課
聯絡人:陳先生
電話:28912105#221
傳真:28961591
地址:11230 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
網址:
https://btdo.gov.taipei/Default.aspx
開放時間
週一至周六09:00-21:00
週日09:00-17:00
(國定假日、連續假日不開放)
收費及繳費方式
【場地使用費】基本費+水電費
基本費:250元/4小時
水電費:不使用冷氣→100元/4小時;使用冷氣→650元/4小時
【保證金】4,000元(首次租用)
場地資訊
容納人數:40
坪數:28
場地設備:桌子28張、椅子100張、冷氣7台
看地圖
租用及使用規範
臺北市北投區區民活動中心使用須知
依109年 10 月 29 日北市投區民字第 1096024276 號函修訂
(詳見附件)
附件
北投區區民活動中心使用須知(109年修訂).pdf
交通資訊
1、搭乘捷運
石牌捷運站步行約6-7分鐘
2、搭乘公車
公車216、223、277、558、559、602、645、小36、紅12、紅19至【永明派出所】下車步行約2分鐘
租用狀況
臨櫃租借說明
(一) 一般申請:
申請人應於使用10日前,以臨櫃、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市民服務大平臺向本所提出申請,經本所核定後3日內繳納場地使用費完竣,始得使用。但申請人有正當理由而未及於10日前申辦,經本所同意者,不受前開10日期限之限制。
(二) 長期租用申請:
1. 開放申請時間:
(1) 每年5月第1週受理當年7至12月之申請;倘須公開抽籤則於同月最後1個星期五辦理。
(2) 每年11月第1週受理次年1至6月之申請;倘須公開抽籤則於同月最後1個星期五辦理。
2.使用時段如有2名以上申請者,由本所先協調申請人使用其他場地,協調不成立時,則依下列程序辦理公開抽籤:
(1)本所場地許可使用申請書上所載之申請人應到場抽籤,如無法出席者,得以書面委託一人代理為之。申請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到場者,則由本所人員代行抽籤。
(2)嚴禁同一申請使用團體之成員以不同團體名義、或同一申請人以相同時段不同地點參與抽籤,如有違反規定情事,本所將駁回其申請,已核准者即予廢止許可使用,其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3) 抽籤地點及時間由本所決定並以書面通知各申請人。
(4) 抽籤作業依本所公告開放申請登記時間內完成登記者,始得參加抽籤。
(5) 為使申請登記作業順利並維護場地申請使用之公平性,作業期間統一採臨櫃報名方式辦理,並暫時關閉市民服務大平臺受理場地申請使用之功能,市民服務大平臺受理場地中請使用之功能於受理期間結束後再行開啟。
線上租借說明
完成線上租借申請流程後,待承辦人員通知繳費
如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12105#221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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