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金華國民中學 | 第二會議室
受理期間為 2024/08/01~2024/08/31
總務處
聯絡人:洪小姐
電話:02-33931799轉521
傳真:02-33931780
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自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
收費金額〈以2小時為一收費單位〉:每單位收費500元,從第二時段起,以小時為收費單位。但未滿一小時仍以一小時計算(275元/小時)


其他費用:
1.場地空調使用費每冷凍噸12元/時
2.場地照明按設施酌收電費
3.使用鋼琴每單位時段使用費500元
4.保證金5,000元

附件
性質:會議室
容納人數:80
坪數:40
場地設備:椅子約60張
依臺北市立金華國民中學校園開放實施要點辦理

附件
捷運
捷運東門站->步行至金華國中 捷運大安森林公園站->步行至金華國中

公車
金華國中站→ 253右金華新生路口站→ 0南, 72, 109, 211, 254左,280中山, 280承德, 290, 311藍, 505

請於使用前七日填具場地使用申請書,如由代理人提出申請者,應檢具委任書,於上班日向學校總務處事務組提出申請,經校長核定並繳納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後始得使用,申請人應於許可處分送達後三日內繳納相關費用,未遵期繳納者,不得使用。

附件
請於使用前7個工作天提出申請書,申請人應於許可處分送達後3日內繳納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後始得使用,未遵期繳納者,不得使用。
受理期間為 2024/08/01~2024/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