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龍國小 | 六藝教室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小總務處
聯絡人:盧組長
電話:02-2594-2635#835
傳真:02-2585-0245
地址:10370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
一、週一至週五晚上:19時至21時30分。
二、週六、週日及例假日:上午8時至下午21時30分。
三、本校若因工程或修繕,基於安全考量須停用該會議室;或因本校師生有活動;或本校與其他團體合辦活動…等情形,須收回場地自用,承租人有義務配合停租該次,費用將於下次場租中扣除或辦理退款事宜。本校承辦人將事先儘早通知承租人有關當次停租事宜,敬請承租人見諒。
六藝教室收費,每2小時為一收費單位計算:
1.場地費 新台幣440元
2.電 費 新台幣200元
3.冷氣費 新台幣300元
保證金 一次5000元
容納人數:30
坪數:50
場地設備:四周鏡面、原木地板
一、申請使用本校校園時,應於使用日7日前提出,經本校核定後,需於使用日3日前繳納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後方得使用。
二、本校場地使用,不得為影響學校教學或相關活動之進行;其用途以下列活動為限:
(一)學校教育活動。
(二)體育活動。
(三)其他不違背法令或善良風俗之活動。
申請使用本校場地,不得為營業行為。但經本校許可者,不在此限。
三、使用規則:
(一)學校因施工、雨天、重大教學活動或其他特殊情形,得暫停開放。
(二)如經臺北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當天活動視同停止借用。
(三)遵守本校各場地使用辦法,未租借之場地不得使用。
(四)長期租用之單位,經本校通知暫停借用,退還當次租金;非因本校之故而未於租借日使用者,本校不予退費。
(五)申請人如無法如期使用,應於使用日3日前,以書面通知學校,但已發生之費用不予退還;若因而致學校受有損害者,申請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長期租用單位申請停止借用,以二次為限。
(六)使用設備器材除學校提供之項目外,其餘物品應自備,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擅接燈光或使用電器用品。
(七)國際會議廳、綜合球場、視聽教室、六藝教室均禁止飲食,違反者需負擔清潔維護費用。
捷運
搭乘淡水信義線於圓山站下車,由2號出口沿庫倫街步行約650公尺(8分鐘)。

公車
一、重慶北路酒泉街口(223、250、288、302、601、304副)下車後,沿重慶北路往北行經哈密街右轉,直行約250公尺,步行約10分鐘。 二、大龍峒保安宮站(41、288)下車後,沿大龍街往北行經哈密街右轉,直行約100公尺,步行約5分鐘。 三、啟聰學校站(223、246、250、302、304副、601)下車後,沿重慶北路往南行經哈密街左轉,直行約300公尺,步行約15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