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工程處轄管內雙溪自然中心-研習中心 | 研習教室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聯絡人:廖禎茹
電話:02-27593001#3312
電郵:ge-40321@govl.taipei
傳真:02-27592667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場地位置: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三段150巷27號)
藥草植物園區:星期四~二及國定假日,9:00~16:00 開放自由參觀 (星期三及農曆春節期間休園 )
入園免費,租借依收費基準表辦理
容納人數:40
坪數:40
場地設備:桌子、椅子、電腦、投影機
1.開放申請場地:內雙溪自然中心-研習中心(研習教室)、內雙溪自然中心-藥用植物園(第二教室)、內溝溪生態展示館2樓、太陽廣場等4處。
2.開放使用時間:每週四至週二上午9時至17時(週三公休),國定假日除外。
3.申請程序:須以具有教育性、生態保育及環境教育活動內容為主,請於場地使用30日前檢送申請表、活動企劃書,經核准後須於7個工作天內完成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繳納,逾時視同放棄使用,不得異議。遇特殊或緊急情形經本處核准者,不在此限。
4.場地核准使用後,申請人無法如期使用時,應於原定使用日期前5個工作天提出退費申請,不得私自轉讓;本處應將已繳交使用費及保證金全數無息退還。但已發生之費用,不在此限。未遵守者,使用費之二分之一及已使用之費用不予退還。
5.保證金於場地使用後,經管理機關認定設備無遭毀損且場地已清潔完畢回復原狀者,且完成申請退還保證金手續後全數退還申請人。但場地設施有毀損或髒亂情事,即於保證金中扣除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或實際清潔費用;經核定免繳保證金者,仍應賠償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或繳納實際清潔費用。
6.本處如有特殊需要,必須收回場地自用時,得於1個月前通知申請人改期或取消。如無法改期者,無息退還所繳納之費用,申請人不得異議並拋棄任何賠償請求權。

附件
內雙溪自然中心停車場車位有限
敬請活動參與者 登山健行者響應節能減碳,盡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上山,感謝您的配合!

(一)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小18:劍潭站發車、約半小時1班。自劍潭站搭乘至(碧溪橋站)約25分鐘,下車後過橋步行20分鐘至教學中心。 市民小巴1:劍潭站發車可達教學中心門口(內雙溪自然中心站),行車時間約30min,班次少。

(二)自行開車:
台北士林至善路往故宮的方向,行經故宮後約10分鐘,右轉過碧溪橋後上行5分鐘可達內雙溪自然中心。中心前停車場約可容納小客車20部。

場地地址
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三段150巷27號

活動企劃書(須以具有教育性、生態保育及環境教育活動內容為主)
活動企劃書(須以具有教育性、生態保育及環境教育活動內容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