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備證件
1.申請書1份
2.悠遊卡1張(設定為門禁卡)
二、申請方式
親自申辦、委託申辦、傳真申辦、電子郵件申辦
三、繳費方式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便利商店代收□有效期限內即期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它
四、處理時限
一般申請(通案性):0.5小時
五、承辦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民政課
電話:02-25031369轉506
傳真:02-25095618
地址:10402臺北市松江路367號5樓
六、備註
1.使用前通知繳費;費用繳交後始生效。
2.須於使用場地3日前提出申請。
3.本教室使用前請脫鞋或更換舞蹈使用之鞋
4.對外窗戶請勿任意開啟,以免汽機車道之異味影響教室環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