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林安泰古厝民俗文物館 | 戶外空間
民政局宗教禮俗科
聯絡人:王小姐
電話:02-2720-8889轉1909
電郵:bv4042@gov.taipei
傳真:02-27598796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林安泰古厝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濱江街5號)
網址:https://linantai.taipei/
一、開放使用日期:星期二至星期日(星期一及民俗節日-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休館)。
二、開放使用時間:以4小時為一單位(含場地佈置及撤場時間),原則以每日9-13時、13-17時之二個時段為基準。

戶外空間一個時段(含場地佈置及撤場時間)22,500元,保證金40,000元。

附件
性質:公益活動 / 記者會 / 藝文活動
容納人數:300
坪數:0
一、本場地提供團體或個人舉辦公益、藝文、民俗、研習等活動。
二、如需借用「古厝」或「雨前樓」拍攝者,請先洽詢台北市電影委員會。
三、婚紗拍攝不需申請,請於拍攝當天至警衛室登記即可入內拍攝,休館日不提供婚紗拍攝。
四、園區使用注意事項:
(一)園區全面禁菸、禁止明火及炮竹煙火。
(二)庭園植物僅供觀賞,禁止任意摘取。
(三)不得破壞建築物及不觸摸展示文物,古厝建築物內禁止飲食。
(四)導盲犬請配戴識別證、背心或導盲鞍等辨識物件,為保護文化資產,入園寵物請配合「裝籠不落地」。
(五)園區內除嬰兒車、無障礙輔具車輛及經本館核定之工作車輛外,其餘車輛(含機車、腳踏車、滑板車及平衡車等)禁止入園。
(六)本園區位於飛機禁航區,禁止風箏、遙控飛機、空拍機等其他可能影響航空器飛航安全之漂浮或移動物體。
(七)園區山水造景及廊道狹窄崎嶇,為維護遊客安全,請避免奔跑。
(八)月眉池及映月池水深,請勿戲水並注意安全。
(九)為避免意外傷害發生,請遵從工作人員之說明及勸導。
(十)以上相關規定,若有變更時依現場公布為準。
五、活動內容須不違法,且不涉及營利、競選造勢活動、宗教及政治宣傳等行為,若有違法情事,申請人應自行負責其法律責任。
六、申請期限:須於使用日前90日起至使用日前7日提出申請。
七、無法如期使用者,應於使用日5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局取消使用,未依規定通知者,場地費2分之1及已發生之費用不予退還;已開立之場地費收據不予重開。
1年內取消達3(含)時段以上者,依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本局得視情節於6個月至1年內不受理申請。
八、申請借用場地應備文件:
(一)場地使用申請書:申請書中單位全銜與印鑑須一致。
(二)立案證明:以法人名義申請,請附最新法人登記證書;以人民團體名義申請,請附最新負責人當選證書或立案證明;公司行號申請,請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以個人名義申請,請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以上請依申請人身份擇一提供。
(三)活動說明:請簡述活動目的、時間及流程安排等。
以上文件備妥後逕行線上申請或洽本局承辦人,經本局審視所附資料及用途無誤後(約5個工作天)通知繳費,民眾可利用多元支付方式如:超商、銀行臨櫃、智慧支付等逕行繳費。
【備註】一、自115年6月1日起,租借本館場地,開立電子收據,填寫場地使用申請書時,務必提供正確電子信箱,以利寄送。
    二、租借日遇本府宣布颱風停班課,請洽本局改期(場地、時數應相同)或辦理退費。
捷運
「圓山站」(淡水線)或「中山國小站」(中和新蘆線) 徒步前往(約1.4公里) 或 轉騎乘UBike(約10分鐘)

公車
林安泰古厝:市民小巴9 / 紅34(假日行駛) 新生公園:685/市民小巴9/紅34/紅50 新生公園(林安泰):72 / 74 / 222 / 286副 / 298 / 643 / 676 / 紅34 / 市民小巴9 /松江新生幹線

園區各場地須於使用日前90日起至使用日前7日提出申請。
檢附申請場地所需的資料:
一、場地使用申請書(請於網站下載最新版本,並確認已用印)。
二、單位立案證明文件(人民團體立案證明或法人登記證書、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國民身分證等,依申請人身份擇一提供)。
三、活動計畫簡要說明(如活動流程、計畫簡章、文宣等足資證明之文件)。

附件
園區各場地須於使用日前90日起至使用日前7日提出申請。
於網站選擇租借時間,檢附申請場地所需的資料:
一、場地使用申請書(請於網站下載最新版本,並確認已用印後彩色掃描或拍照上傳)。
二、單位設立證明文件(個人:身分證影本 / 團體:公司登記證、法人登記證書、人民團體立案證書等)。
三、活動計畫簡要說明(如活動計畫、簡章、文宣單等足資證明之文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