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林安泰古厝民俗文物館 | 戶外空間
民政局宗教禮俗科
聯絡人:王小姐
電話:02-2720-8889轉1909
電郵:bv4042@gov.taipei
傳真:02-27598796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林安泰古厝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濱江街5號)
網址:https://linantai.taipei/
一、開放使用日期:星期二至星期日(星期一及民俗節日-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休館)。
二、開放使用時間:以4小時為一單位(含場地佈置及撤場時間),原則以每日9-13時、13-17時之二個時段為基準。

戶外空間一個時段(含場地佈置及撤場時間)22,500元,保證金40,000元。

附件
性質:公益活動 / 記者會 / 藝文活動
容納人數:300
坪數:0
一、應備資料
(一)場地使用申請書。
(二)設立證明文件或或身分證影本。
(三)活動計畫簡要說明(如活動計畫、簡章、文宣單等足資證明之文件)。
二、申請方式:臨櫃親自申辦、網路申辦、電郵申辦。
三、繳費方式:超商繳費、銀行臨櫃、ATM轉帳、智慧支付等。
四、申請期限:申請人得於使用日前90日起至活動前7日期間內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詢問時段,並應於使用日7日前依規定申借,始得使用場地。
五、處理時限:一般申辦或網路申辦皆為7日。
六、無法如期使用者,應於使用日5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局取消使用,未依規定通知者,場地費2分之1及已發生之費用不予退還,已開立之場地費收據不予重開。
七、備註
(一)本場地以中華民國國民、經合法立案之法人、人民團體等非政府組織及本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為借用對象。
(二)如發生2個以上之申請人借用同一時段之情形,以先提出完整申請書件者優先借用。為避免重覆申請,請先洽詢承辦單位。
(三)詳細規定請參考「臺北市林安泰古厝民俗文物館場地收費基準」。
(四)臺北市林安泰古厝民俗文物館地址:104058臺北市中山區濱江街5號 電話:02-25996026 傳真:02-25996521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場地提供團體或個人舉辦公益、藝文、民俗、研習等活動。
(二)如需借用「古厝」或「雨前樓」拍攝者,請先洽詢台北市電影委員會。
(三)婚紗拍攝不需申請,請於拍攝當天至警衛室登記即可入內拍攝,休館日不提供婚紗拍攝。
(四)園區使用注意事項
1.園區全面禁菸、禁止明火及炮竹煙火。
2.庭園植物僅供觀賞,禁止任意摘取。
3.不得破壞建築物及不觸摸展示文物,古厝建築物內禁止飲食。
4.導盲犬請配戴識別證、背心或導盲鞍等辨識物件,為保護文化資產,入園寵物請配合「裝籠不落地」。
5.園區內除嬰兒車、無障礙輔具車輛及經本館核定之工作車輛外,其餘車輛(含機車、腳踏車、滑板車及平衡車等)禁止入園。
6.本園區位於飛機禁航區,禁止風箏、遙控飛機、空拍機等其他可能影響航空器飛航安全之漂浮或移動物體。
7.園區山水造景及廊道狹窄崎嶇,為維護遊客安全,請避免奔跑。
8.月眉池及映月池水深,請勿戲水並注意安全。
9.為避免意外傷害發生,請遵從工作人員之說明及勸導。
10.以上相關規定,若有變更時依現場公布為準。
九、自115年6月1日起,開立場地費電子收據,填寫場地使用申請書時,務必提供正確電子信箱,以利寄送。
十、租借日遇本府宣布颱風停班課,請洽本局改期(場地、時數應相同)或辦理退費。
捷運
「圓山站」(淡水線)或「中山國小站」(中和新蘆線) 徒步前往(約1.4公里) 或 轉騎乘UBike(約10分鐘)

公車
林安泰古厝:市民小巴9 / 紅34(假日行駛) 新生公園:685/市民小巴9/紅34/紅50 新生公園(林安泰):72 / 74 / 222 / 286副 / 298 / 643 / 676 / 紅34 / 市民小巴9 /松江新生幹線

地圖
林安泰古厝位置圖

園區各場地須於使用日前90日起至使用日前7日提出申請。
檢附申請場地所需的資料:
一、場地使用申請書(請於網站下載最新版本,並確認已用印)。
二、單位立案證明文件(人民團體立案證明或法人登記證書、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國民身分證等,依申請人身份擇一提供)。
三、活動計畫簡要說明(如活動流程、計畫簡章、文宣等足資證明之文件)。

附件
園區各場地須於使用日前90日起至使用日前7日提出申請。
於網站選擇租借時間,檢附申請場地所需的資料:
一、場地使用申請書(請於網站下載最新版本,並確認已用印後彩色掃描或拍照上傳)。
二、單位設立證明文件(個人:身分證影本 / 團體:公司登記證、法人登記證書、人民團體立案證書等)。
三、活動計畫簡要說明(如活動計畫、簡章、文宣單等足資證明之文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