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備證件
臺北市地政講堂場地使用申請表
二、申請方式
臨櫃親自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三、繳費方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四、處理時限
1.一般申辦(非網路):6日
2.網路申辦:6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五、承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秘書室
電話:02-27208889轉7377
傳真:02-27595120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低北區
六、備註
1.臺北市地政講堂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2樓。
2.場地租借申請應於使用日10日前提出,各項費用應在通知繳費起3日內全數繳納完畢。
3.申請人得於使用前以電話方式詢問場地使用時段,惟應依前項規定辦理申借事宜,始得使用場地。
4.其他注意事項,請參考「臺北市地政講堂場地收費基準」。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