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備證件
1.申請書1份
2.身分證明或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立案證書影本
3.印章(未攜帶者得以簽名為之)
二、申請方式
郵寄申辦、親自申辦、委託申辦、傳真申辦、電子郵件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三、繳費方式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便利商店代收■有效期限內即期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它
四、處理時限
1.一般申請(通案性):1小時
2.網路申辦:2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五、承辦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民政課
電話:02-25031369轉506
傳真:02-25095618
地址:10402臺北市松江路367號5樓
六、備註
1.使用前通知繳費;費用繳交後始生效。
2.須於使用場地10日前提出申請。
3.便利商店代收繳費方式限網路申辦者,區公所審核通過後,請至臺北市民e點通網站案件紀錄查詢「繳費方式」,點選超商並自行列印超商繳費條碼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