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自來水園區 | 公館水岸廣場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展業科
聯絡人:園區管理中心
電話:(02)8369-5104
電郵:waterpark@water.gov.taipei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思源街1號
網址:https://waterpark.water.gov.taipei/
周一至周日 9時至22時
非開放時間申請使用將以專案處理,請電洽8369-5104。
平日:9:00~13:00-8,000元,13:00~18:00-5,000元,18:00~22:00-10,000元。
假日:9:00~13:00-11,000元,13:00~18:00-7,000元,18:00~22:00-12,000元。
保證金:每一時段30,000元。
於使用時間外從事佈置或拆卸、彩排等作業,均須另予收費。收費標準為每小時1000元。不足1小時以1小時計。
詳細內容請參閱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園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表
繳費方式:■網路ATM ■金融機構匯款 ■支票或匯票
性質:市集、小型表演 / 表演藝術演出 / 團體活動 / 藝文活動
容納人數:1000
坪數:0
1.申請對象及人數限制:
(1)各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舉辦活動,或為具有公開發行、播放及刊登行為之拍攝作業,應申請使用園區,經本處園區管理單位同意後依約定範圍使用。
(2)申請使用人數超出限制人數者,超出部分須按門票收費標準(團體票)加計費用。
2.申請時間、須備文件及繳費:
(1)申請拍攝:應於拍攝前3日提出申請,經本處同意後,於拍攝前1日繳清全部使用費及保證金;如欲更改拍攝時間,應於拍攝前1日辦理變更申請。
(2)舉辦活動:應於活動前10日提出申請,經本處同意後,於使用前3日繳清全部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逾期未繳視同放棄申請使用。
3.拍攝作業或舉辦活動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處得立即終止其使用,所繳保證金、場地使用費不予退還,並自違規之日起停止申請權利半年。
(1)使用內容與申請登記內容明顯不符者。
(2)場地使用損及園區建築、設備及人員安全者。
(3)違反園區場地使用管理要點有關規定事項經制止拒不改善者。
4.舉辦之活動如涉及營業行為,應由申請者依法向稅務機關申報並繳稅。
5.臨櫃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機關辦公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應備證件】
1.預約場地登記表,請至本處網站自來水園區網站,點選自來水園區預約場地使用。
2.商業拍攝或活動之企劃書或腳本

更多使用規範請參閱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園區場地使用管理要點

附件
公車
捷運公館站:0南、1、52、109、208、236區、251、252、253、254、278、280、284、290、505、530、606、643、644、648、660、668、671、672、673、675、676、849、895、907、藍28、棕11、棕12、棕22、綠11、綠13、復興幹線、羅斯福幹線、松江新生幹線、懷恩專車S31。 自來水博物館(太子學舍):254區、311、311區、895、小30、棕12

捷運
搭乘捷運松山新店線至公館站,4號出口往思源街與汀州路口方向,步行約五分鐘。

請至台北市中正區思源街1號,南區營業分處大樓2樓展業科辦理臨櫃租借。
請依線上指示說明完成線上預約,本處將於1個工作日內回覆審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