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水源劇場 | 多功能小劇場(排練場)
文化局藝術發展科
聯絡人:楊小姐
電話:02-27208889轉3537
電郵:bt_miki_yang@gov.taipei
傳真:02-27252676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一、本空間以提供主劇場簽約租借單位租借排練使用為主,申請者請於使用首日前21日開放申請,最遲請於使用前7日(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提出申請申請,相關資訊將公布本網站或是水源劇場網頁(https://reurl.cc/8vkEV7);收費標準請詳見「臺北市水源劇場場地收費基準表」。
二、為確保場地使用品質,符合劇場空間使用安全,網路申辦屬預約性質,須經本局審核同意,並於期限內完成繳費程序,方可使用。
三、請親臨本劇場會勘,以瞭解本劇場各項設施是否符合使用需求;請洽水源劇場(02)2362-5221轉110、112、114或本局水源劇場承辦人(02)27208889分機3537。
一、場地約為40坪,依臺北市水源劇場場地收費基準,以時段計費,每時段2,000元。
二、段區分:上午時段:08:30-12:30、下午時段:13:30-17:30、晚間時段:18:30-22:30。
三、場地使用未滿一時段者,場地使用費收費以一時段計算。
四、當日使用連續兩個時段(含)以上者,休息時間場地免費提供使用。

附件
性質:青年練舞據點 / 藝文活動排練
容納人數:40
坪數:40
場地設備:地板材質:鋪設舞蹈地板。 其他:提供插座、全身鏡。 詳請見水源劇場官方網頁https://reurl.cc/8vkEV7。
1、本場地(多功能小劇場)優先服務主劇場簽約租借檔期節目使用,以提供藝文團體練習或排練為原則。
2、通過場地檔期核可者,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款作業,逾期者視同放棄檔期,並由檔期候補申請者遞補,或重新開放受理申請。經審議通過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取消檔期者,納入行政考核紀錄。
3、使用本劇場各場地,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本劇場各場地活動不得涉及總統、副總統、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活動、政黨黨務活動或其他涉及政治性議題活動。
(二)申請者應自行取得演出內容之相關合法授權,若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形,由申請者自負法律一切責任,概與本劇場無涉。
(三)倘因節目演出需求有吸菸或其他足以產生火焰、火花或火星等表演活動者,須依「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提出申請。
4、若有使用相關問題亦可洽詢水源劇場(02)2362-5221轉110、112、114。

附件
大眾運輸系統
捷運松山新店線 公館站 1號出口右轉直行至水源大廈(水源市場),搭乘電梯至10樓

客運路線
福和客運∣1550基隆→臺北(單迴路線) 亞聯客運∣1728臺北市←→新竹市

公車路線(捷運公館站或公館站)
0南、1、52、109、207、208、208直、208區、236區、251、251區、252、253、254、254區、278、278區、280、280直、284、311(往中和)、311區、505、530、606、643、644、648、660、668、671、672、672區、673、675、676、688、907、1505、小30、棕11(往公館)、棕12、棕22、綠11、綠13、藍28、懷恩專車S31、景美-榮總(快)、復興幹線(原74)、羅斯福路幹線(原236)、松江新生幹線(原642)、基隆路幹線(原650)

1.本空間以提供主劇場簽約租借單位租借排練使用為主,申請者請於使用首日前21日開放申請,最遲請於使用前7日(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提出申請申請;收費標準請詳見「臺北市水源劇場場地收費基準表」。

2.為確保場地使用品質,符合劇場空間使用安全,網路申辦屬預約性質,須經本局審核同意,並於期限內完成繳費程序,方可使用。

3.請親臨本劇場會勘,以瞭解本劇場各項設施是否符合使用需求;請洽水源劇場(02)2362-5221轉110邱小姐、112黃小姐、114謝小姐或本局水源劇場承辦人楊小姐。

1.本空間以提供主劇場簽約租借單位租借排練使用為主,申請者請於使用首日前21日開放申請,最遲請於使用前7日(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提出申請申請;收費標準請詳見「臺北市水源劇場場地收費基準表」。

2.為確保場地使用品質,符合劇場空間使用安全,網路申辦屬預約性質,須經本局審核同意,並於期限內完成繳費程序,方可使用。

3.請親臨本劇場會勘,以瞭解本劇場各項設施是否符合使用需求;請洽水源劇場(02)2362-5221轉110邱小姐、112黃小姐、114謝小姐或本局水源劇場承辦人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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