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 東豐公園
場地使用開放時間:上午場:8時至12時;下午場:13時至17時;晚場:18時至22時
上午、下午、晚場1,000平方公尺各2,500元,未達1,000平方公尺以1,000平方公尺計,超過1,000平方公尺每1,000平方公尺加收1,000元,每場以4小時計,保證金3萬元。
性質:青年練舞據點
容納人數:0
坪數:430
場地設備:肩關節訓練器、吊槓、單槓、 組合遊具
大眾運輸
捷運路線:搭文湖線或淡水信義線至大安捷運站6號出口,公車路線搭41、226、685、復興幹線至和安里

申請方式:以臨櫃、郵寄、傳真、網路申請均可。
臨櫃申請至大安森林公園管理所辦理,並依「臺北市公園場地申請使用須知」內容攜帶相關文件,以利後續申請作業。
申請方式:以臨櫃、郵寄、傳真、網路申請均可。
線上申請請依「臺北市公園場地申請使用須知」內容上傳相關文件,以利辦理後續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