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孔廟儒風廣場 | 戶外藝文活動
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
聯絡人:林小姐
電話:(02)2592-3934分機13
電郵:an8418@gov.taipei
傳真:(02)2585-2730
地址:103039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275號
網址:https://tct.gov.taipei/Default.aspx
(一) 每週一休園日及因維護保養作業或因颱風天候因素不對外開放,其他時間受理申請使用,如遇開放時間變更,則依本場地公告辦理。
(二) 使用時段以4小時為一單位時段,每日分為上下午2時段如下:上午時段:8:30-12:30,下午時段:13:30-17:30
(一) 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免繳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
(二) 儒風廣場使用時段以4小時為一單位時段,一時段新臺幣1,800元,每日分為上下午2時段如下:上午時段:8:30-12:30,下午時段:13:30-17:30。
(三) 申請人使用場地未滿4小時仍以4小時計算。但連續同一天使用上下午時段者,其間隔時間仍得使用,不另計費用。
(四) 保證金係按次計費,同一活動、同一單位申請連續使用者,保證金3,000元以一次計收。
(五) 申請人經本會許可使用場地後,繳費方式:
1、網路繳款:
(1)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2)網路ATM(3)線上信用卡。
2、非網路繳款:
(1)臨櫃繳費(2)金融機構匯款(3)支票或匯票(4)掛號郵寄現金袋。
性質:公益活動 / 表演藝術演出 / 音樂表演 / 藝文表演 / 藝文活動
容納人數:500
坪數:200
場地設備:屬戶外型場地,無雨遮、無座位、無提供電力
(一) 申請場地使用應由申請人填具申請表向本會申請許可,應於使用日前45日至使用日14日前為之,若經許可使用並需於使用日前7日完成繳費程序。前項申請經本會許可,申請人未於場地使用日7日前繳交保證金不得使用。
(二) 活動嚴禁任何商業行為,不得違反社會秩序、善良風俗及不可涉及政黨活動集會。如經發現立即終止場地使用,不得異議,亦不要求退還場地使用費用。
(三) 設備進駐時或進行場地布置時,不得阻擋園區通道,造成民眾交通妨害、損及場地與園區相關設施,若有場地或設備損壞,應即修復,並負賠償責任。使用完竣後須負責該區域之清潔打掃,自行處理廢棄物及資源回收物,並將場地回復原狀。
(四) 戶外場地不提供電力外加、接駁或借用,申請人若有需求,須自行準備發電機及照明設備。
(五) 申請人如無法如期使用場地時,應於申請使用日前14日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告知本會,另若無徵得本會書面同意,不得將場地用作與申請書所載不符用途情事。如有擅自變更用途或無故不如期辦理活動且未通知本會之情事,除沒收保證金外,申請人三年內不得申請在本會辦理活動。
(六) 活動時間請自行控制,超時經催告而仍繼續使用,管理單位得強制清場,以免影響下場次申請人或其他園區遊客權益。
(七) 本會如因業務需要,有優先使用場地之權利,申請核准單位,得經協調後另擇期使用。
(八) 本場地若於同一時段有多數申請人同時申請使用,其優先順序如下:
1.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構)、學校舉辦活動者。
2.經本會核准同意之團體。
3.個人。
(九) 本會保留拒絕申請之權利。

附件
交通指南
(一)自行開車:中山高速公路下重慶北路交流道(往臺北市區方向),循重慶北路三段南行,左轉哈密街,再右轉大龍街即可抵達。 (二)捷運:搭乘捷運淡水線至圓山站,由2號出口沿庫倫街步行約400公尺,右轉大龍街即可到達。 (三)公車:可搭乘2、9、41、215、246、288、紅33,至大龍峒保安宮站、酒泉重慶路口站、酒泉街站或庫倫街站下車。

為避免耽誤您的寶貴時間,建請先電話聯繫承辦人(02)2592-3934分機13林小姐,待確認您的活動企劃無虞且有適切時間再行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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