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 大安公園
場地使用開放時間:上午場:8時至12時;下午場:13時至17時;晚場:18時至22時
上午、下午、晚場1,000平方公尺各2,500元,未達1,000平方公尺以1,000平方公尺計,超過1,000平方公尺每1,000平方公尺加收1,000元,每場以4小時計,保證金3萬元。
容納人數:0
坪數:881
場地設備:單槓、 組合遊具、 運動場
依「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及106年9月11日府工公字第10634168200號令訂頒之「臺北市公園場地申請使用須知」辦理。

附件
大眾運輸
捷運路線:搭文湖線或板南線至忠孝復興捷運站1號出口,公車路線搭41、211、212、232、262、600、605521、685、903、復興幹線、臺北觀光巴士紅線至捷運忠孝復興站

申請方式:以臨櫃、郵寄、傳真、網路申請均可。
臨櫃申請至大安森林公園管理所辦理,並依「臺北市公園場地申請使用須知」內容攜帶相關文件,以利後續申請作業。
申請方式:以臨櫃、郵寄、傳真、網路申請均可。
線上申請請依「臺北市公園場地申請使用須知」內容上傳相關文件,以利辦理後續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