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 臺北市萬興狗活動區小犬區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動物管理組
聯絡人:林德田
電話:02-87897158轉7140
電郵:hz0238@gov.taipei
傳真:02-27221540
地址:11048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網址:https://www.tcapo.gov.taipei/Default.aspx
每日上午8時至晚上10時
以4小時為一時段,分為早上(8-12)、下午(13-17)、晚上(18-22),每次至少一時段以上
請至本處繳納或電匯入台北富邦銀行公庫處分行(審核通過後通知繳費)
臺北市潭美狗公園大犬區場地設施使用費每時段場次為非營利性活動場地5,200元 (以4小時計,分上午、下午及晚上時段,使用未滿一時段者,以一時段計)
臺北市迎風狗運動公園小犬區保證金30000元
備註:本處實核同意申請書後,場地使用日之3日前繳費。
容納人數:80
坪數:146
場地設備:休憩椅、狗便垃圾桶、遮陽棚與狗便箱(袋)等。
1.申請人應於使用場地當日起前十日至一百八十日間填具申請表提出申請。
2.本處實核同意申請書及相關資料無誤不需補繳者,請於場地使用日之三日前,至本處出納繳納保證金及場地設施使用費。
3.請備妥相關資料(申請表、環境維護表及場地活動企劃暨安全計畫書或達到其他條件標準需附之資料等)。
4.活動安全維護計畫 (預估聚集人數達一千人以上且持續二小時以上之活動者)。
5.場地所在地警察分局之許可文件影本(使用場地集會、演說者)。
6.內政部或本府社會局核准勸募活動函影本(舉辦勸募活動者)。
7.請遵守臺北市公園場地申請使用須知(如附件)。

附件
大眾運輸(公車)
236(區)、237、282、282(副)、294、295、611、676、679(友善狗狗公車)、679(區)、1501、1503、小12、棕3、棕6(友善狗狗公車)、棕11、棕11(副)、棕15、棕15(區)、棕18、棕21、綠1、1501、1558路線至捷運動物園站,步行5分鐘即可到達。 ♦臺北市狗狗友善公車起點站發車時間(週未假日犬隻可免提籠上車): 欣欣客運 棕6-08:40/11:20/16:40 指南客運 679-09:40/13:40/17:10

自行開車
(1)臺北: 辛亥路 → 國道3號臺北聯絡道 → 萬芳交流道(往木柵方向) → 左轉木柵路 → 右轉萬福橋 → 右轉新光路 信義路 → 信義快速道路 → 萬芳交流道(往木柵方向) → 左轉木柵路 → 右轉萬福橋 → 右轉新光路 和平東路 → 莊敬隧道 → 軍功路下坡到底 → 左轉木柵路 → 右轉萬福橋 → 右轉新光路 南深公路 → 深坑→ 至深坑後右轉順行 → 進入木柵路即左轉萬福橋 → 右轉新光路 新店寶橋路 → 寶僑 → 直行木新路 → 至秀明路右轉萬壽橋 → 左轉新光路 (2)國道: 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建國北路高架道 → 下辛亥路左轉 → 國道3號臺北聯絡道 → 萬芳交流道(往木柵方向) → 左轉木柵路 → 右轉萬福橋 → 右轉新光路 國道3號北部第二高速公路:木柵交流道 → 國道3號臺北聯絡道 → 萬芳交流道(往木柵方向) → 左轉木柵路 → 右轉萬福橋 → 右轉新光路 國道3號北部第二高速公路:木柵交流道 → 左轉新光路三段

大眾運輸(捷運)
搭乘文湖線至動物園站,步行8分鐘至對面停車場。

應備證件
1.臺北巿公園場地使用申請表。
2.臺北巿公園場地活動企劃暨安全計畫書。
3.環境維護表。
4.申請人或負責人存摺影本。
5.申請人為個人者請附身分證影本;申請人為法人、公司或團體請附負責人與立案證明文件影本。但機關、學校免附。
6.活動安全維護計畫 (預估聚集人數達一千人以上且持續二小時以上之活動者)。
7.場地所在地警察分局之許可文件影本(使用場地集會、演說者)。
8.內政部或本府社會局核准勸募活動函影本(舉辦勸募活動者)。
另建議了解租借規則及實地勘查場地後再行租借,且因目前預約租借使用係採紙本與線上雙軌並行,為避免二者時間上之落差,借用前請先洽臺北市動物保護處確認,電話:8789-7158轉7140。
備註:本處實核同意申請書後,場地使用日之3日前繳費,每時段場次5,200元(以4小時計,分上午、下午及晚上時段,使用未滿一時段者,以一時段計),保證金新臺幣30,000元整。

附件
應備證件
1.臺北巿公園場地使用申請表。
2.臺北巿公園場地活動企劃暨安全計畫書。
3.環境維護表。
4.申請人或負責人存摺影本。
5.申請人為個人者請附身分證影本;申請人為法人、公司或團體請附負責人與立案證明文件影本。但機關、學校免附。
6.活動安全維護計畫(預估聚集人數達一千人以上且持續二小時以上之活動者)。
7.場地所在地警察分局之許可文件影本(使用場地集會、演說者)。
8.內政部或本府社會局核准勸募活動函影本(舉辦勸募活動者)。
另建議了解租借規則及實地勘查場地後再行租借,且因目前預約租借使用係採紙本與線上雙軌並行,為避免二者時間上之落差,借用前請先洽臺北市動物保護處確認,電話:8789-7158轉7140。

備註: 本處實核同意申請書後,場地使用日之3日前繳費,每時段場次5,200元(以4小時計,分上午、下午及晚上時段,使用未滿一時段者,以一時段計),保證金新臺幣30,000元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