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動物園 | 其他室內場地(指定)
臺北市立動物園育樂組
聯絡人:陳文良先生及羅玉惠小姐
電話:(02)29382300#601、602
傳真:02-29382316
地址:1165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
(週二 - 週日)09:00-17:00,除夕日、維修日及公告休園日(113年6月19日至6月28日共計10天)除外(星期一休館/暑期夜間開放日另議)。
依實際使用情形另議,教育中心地下室有A教室、B教室。一間教室6,322元(A或B),二間教室9,483元(A+B)。
容納人數:15
坪數:7
申請須知
1.本申辦案件以具有教育性、愛護動物及生態保育等活動為限,有關商業營利及宣傳廣告等活動請勿申請。
2.本案承辦人將主動與您聯絡瞭解活動內容,敬請備妥企劃書及活動相關附件。
3.本場地系搭配特展館國際會議廳使用的小型會議室。
另有附件1.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及2.臺北市立動物園場地收費基準供參。

附件
大眾運輸
1, 臺北捷運:請搭乘文湖線,在動物園站下車。2, 公共汽車:請搭乘236、237、282、294、295、611、676、小12、棕18、棕15、棕11、棕6、棕3、綠1、120(假日公車)、121(假日公車)等路線,在動物園站下車。

1.請先撥電話02-29382300分機602與陳文良先生或分機601羅玉惠小姐連絡,確認該場次是否可租借。
2.本平台場地租借是否可預約,無法在本網頁中即時全部呈現。
3.場地租借申請範圍:A-透過市民服務大平臺線上申請。B-臺北市立動物園各組室申請及臺北市政府各級機關、學校來函公文申請。
4.不提供外借,此A或B研討教室必須與本園相關組室合辦,才可透過平台辦理租借場地。
1.不提供外借,此A或B研討教室必須與動物園組室合辦,才可透過平台辦理租借場地。
2.請先提供活動企劃書(最晚40天前)。
3.經初審通過並回覆電話或E-mail通知場地租借相關表單填寫。
4.始可上網預約申請(申請租借日的30天內)。
5.場地租借處理流程說明如下: (以下流程不含休假日)
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台下單(網路平台下單並填寫完成資料)或來函公文申請(必須30天前提出申請(含企劃書);未含企劃書者,以資料不齊全退件處理)(1~2天)
→→表單檢核(申請單及企劃書)(1~2天/若企劃書修改,則延緩1~3天)
→→表單公文送陳(會辦相關組室)(5~7天)
→→核准案通知繳費及Mail核准文(1~2天)
→→匯款完成(1~2天[通知日7天內完成])
(匯款完成後場租費用無法辦理退款,除非天然災害不可抗拒因素//保證金匯款完成//超過截止日未匯款者,則取消場租申請資格,不得異議)
(匯款完成的匯款條影印本及其他相關表單[場地使用費及收/退履約保證金表單等]正本一起掛號寄臺北市文山區116016新光路二段30號/臺北市立動物園育樂組陳先生收)
→→匯款相關表單送陳(要事前匯款填寫表單)(1~2天)
→→7A場地使用注意事項-切結書及園區注意事項等.docx,表單簽名mail回傳。(活動日前10天提供)
→→活動租借場地車輛佈場或撤場的延後離場申請表單(要事前填寫表單//若遇前一天有活動時,則延後佈場)(1~3天)(活動日前5天提供)(表單簽名mail回傳)
→→回寄「場地費收據正本/保證金收據影本」①以服務平台的聯絡地址為優先, ②若要郵寄其他地址, 或退款申請書的地址, 請事先Mail說明, 避免無法收到收據. (最晚活動日前掛號寄回)
→→活動日
→→活動結束後(1~3天)(場租無任何損壞賠償扣款項目處理時)
→→退還場租保證金申請(要事前填寫表單,並提供本次繳款相同的貴公司帳戶影印本)(2~5天)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