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展覽場地 | A、B、C展覽室
受理期間為 2024/04/01~2024/04/30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藝文推廣課
聯絡人:梁小姐
電話:02-25775931轉349
傳真:02-25775997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
網址:https://www.tapo.gov.taipei
本處藝文大樓二樓A、B、C展覽室開放時間為周二至周日9:00~17:00。(周一、春節、端午節、中秋節休館)〔佈卸展期間展區不對外開放〕
本展覽室依據「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各場地使用收費基準」、「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各場地使用收費基準表」使用計費,詳如附件。
本處展覽室檔期目前以2週為原則。
A展覽室:63坪,每日3,000元,2週共計36,000元。
B展覽室:45坪,每日2,000元,2週共計24,000元。
C展覽室:43坪,每日2,000元,2週共計24,000元。
繳費方式:
1.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 ATM□線上信用卡□其他
2.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附件
性質:靜態藝文展覽空間
容納人數:0
坪數:0
場地設備:本處展覽場地提供掛勾、投射燈及工作梯。

附件
一、本展覽室各項使用規範請見「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展覽場地申請審查須知」、「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展覽場地使用注意事項」。

二、開放申請時間: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開放受理申請次年度1至12月檔期,收件時間為期1個月,將公告於臺北市藝文推廣處網站(https://www.tapo.gov.taipei) ;經召開展覽檔期審查會議審查後,審查結果將發函通知申請者。

三、請於公告受理時間至本處官網最新消息下載申請書表。

四、處理時限:
1.一般申辦(非網路):30日
2.網路申辦:3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五、應備文件:
1.場地申請表。
2.展出計畫。
3.展出代表作品電子圖檔10件。
4.簡歷資料、證明文件或其他附件(團體展或成果展需附參展名冊),上述資料須儲存於光碟片並於光碟片上註明申請人姓名及展覽名稱。

六、申請方式
1.親送: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
2.郵寄:105037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藝文推廣課收(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展覽檔期」)。

附件
捷運:
松山新店線「台北小巨蛋站」3號出口,沿北寧路步行5分鐘,可自臺北市立交響樂團入口或右轉八德路三段正門進入本處藝文大樓。

公車:
1.「台視公司」 或 「美仁里」: 0東、202、203、205、257、276、605、605新台五、1061、1062、1191、2021、9069。 2.「八德敦化路口」或「市立體育場」: 33、262、262區、275、275副、292、292副、556、630、688、902、903、905、905副、906、909、913、1211、敦化幹線。

一、開放申請時間: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開放受理申請次年度1至12月檔期,收件時間為期1個月,將公告於臺北市藝文推廣處網站(https://www.tapo.gov.taipei) 。
二、請於公告受理時間至本處官網最新消息下載申請書表。
三、展覽檔期申請係採申請審查制(由外聘委員審查),於每期檔期審查及完成相關行政程序後,審查結果將發函通知申請者。
申請方式: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一、開放申請時間: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開放受理申請次年度1至12月檔期,收件時間為期1個月,將公告於臺北市藝文推廣處網站(https://www.tapo.gov.taipei) 。
二、請於公告受理時間至本處官網最新消息下載申請書表。
三、展覽檔期申請係採申請審查制(由外聘委員審查),於每期檔期審查及完成相關行政程序後,審查結果將發函通知申請者。
受理期間為 2024/04/01~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