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身心障礙者醫療輔具及醫療費用補助申請

1.申請書
2.申請人之身分證
3.身心障礙證明
4.診斷證明書
5.醫療輔具評估報告書(若申請雙相陽壓呼吸器、單相陽壓呼吸器、氧氣製造機、壓力衣、矽膠片則須檢附)
6.委託書(若本人無法親自申請則須檢附委託人身分證、私章,若有委託書則需檢附)
7.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申請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
□網路ATM□線上信用卡
■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
□郵政劃撥□超商繳費
□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
■其他(免費)

1. 一般申請(非網路):10日
2. 網路申辦:10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 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 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衛生局櫃檯(臨櫃申辦)
電話:02-27208889轉7082
地址:111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

1補助對象: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2)最近1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3)尚未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且經醫師診斷或醫事人員評估為醫療復健所需,具有促進恢復身體結構、生理功能或避免併發症之輔助器具。
(4)限居家照護者申請。
2.身心障礙者醫療費用限市民申請人工電子耳之植入手術費用、為申請醫療輔具所開具之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輔具評估報告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