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認可證登載事項變更申請

【第一階段】
1.負責人變更:
(1)認可證資料變更申請表
(2)新、舊負責人關係證明文件(若為親屬關係,請檢附戶籍謄本;若為僱傭關係,請檢附在職證明等)
2.地址變更:
(1)認可證資料變更申請表
(2)都發局核准函(該店址符合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之規定,可設置機車修理業)
3.公司名稱變更:認可證資料變更申請表
【第二階段】
1.負責人變更經本局同意後,須檢附:
(1)認可證資料變更申請表
(2)新商業登記之核准證明文件影本
(3)新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正本
2.地址變更經本局同意後,須檢附:
(1)認可證資料變更申請表
(2)新商業登記之核准證明文件影本
(3)房屋租賃合約或口頭合約影本
(4)屋主同意書
(5)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6)建築執照影本
(7)使用執照影本
(8)營業場地配置圖(營業面積須35平方公尺及檢測面積須6平方公尺)
(9)完工證明(檢附招牌、檢驗設備、檢驗區等完工照片)
(10)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正本
3.公司名稱變更經本局同意後,須檢附:
(1)認可證資料變更申請表
(2)新商業登記之核准證明文件影本
(3)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正本

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31日
2.網路申辦:31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污噪音防制科
電話:02-27208889轉7248
傳真:02-87884287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東北區

認可證應記載事項變更前,應以書面報經本局審查核准後再逕行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