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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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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受理期間 (受理時間2023/08/01至2023/10/02)
注意事項
(1)112年第2次臺北市112學年度第1學期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自112年8月1日至10月2日止受理申請。
(2)限112年4月1日至112年9月30日期間非自願性離職之臺北市失業勞工申請。
(3)請將申請表下載印出後,於申請人切結欄位簽名後再上傳。
申請資格
1.設藉本市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
2.子女就讀國內高級中等學校或大專院校具有正式學籍學生。
3.申請人及其配偶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合計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
4.申請人於公告指定時間內失業,且失業1天以上未滿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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